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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9-20作者:admin浏览次数:653

各位老师:

 

根据《浙江大学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》,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已经开始启动,为做好评审工作,结合新农村发展研究院(农业技术推广中心)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1.新农村发展研究院(农业技术推广中心)申报高校教师研究员、副研究员职务的,应在个人申报材料提交前先提出转岗(见附件1),经讨论同意聘为研究为主岗。

2.申报高校教师研究员、副研究员职务的,任职条件应满足《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基本条件》(见附件2)及《浙江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教师高级职务任职基本条件》的相关要求。

3.考虑政策延续性,原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教师申报农业推广研究员、副研究员职务的,如社会服务要求不能完全满足文件规定,可提出申请,由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讨论后,向学校统一提出申请。

4.根据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,2018年晋升名额,将根据新农村发展研究院(农业技术推广中心)申报人员情况进行核定。

5.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时间跨度长、环节多,请各位教师务必根据要求填报、按时提交材料。

 

附件1.浙江大学教师岗位类别调整申请表.doc

附件2.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基本条件.pdf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新农村发展研究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9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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